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112學年度第二學期
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
★上課地點為暫定,請學員於開課前依教務處公告為準,請逕自上網:https://system10.ntunhs.edu.tw/AcadInfoSystem/Modules/QueryCourse/QueryCourse.aspx 自行查詢。
2.實習、實驗或電腦上機課程依實際上課時數計算,每十八小時貮仟伍佰元。
(一)學分班學員取得學分後,若考入本校相關系所,得依本校扺免學分辦法酌予採認。
(二)碩士學分班每學期至多以修九學分為原則。
(三)學士學分班每學期至多以修十八學分為原則。
(四)圖書館閱覽證使用辦法:學分班學員比照校外人士辦理臨時閱覽證,每日同時間限十人次,超過人數須依序排隊,待已入館之
校外人士出館後始得入館。請持附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至櫃檯辦理臨時閱覽證,臨時閱覽證限當日繳回,遺失得繳交工本
費一百元,離館時請持臨時閱覽證至櫃台取回證件,逾期未換回之各種證件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相關資訊詳:https://library.ntunhs.edu.tw/var/file/15/1015/img/349/foreign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