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之項目彙整表:推廣教育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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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12/10/02更新)
依個資法第十七條: 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,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; 其有變更者,亦同:
一、個人資料檔案名稱。
二、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。
三、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。
四、個人資料之類別。
連絡方式:02-2822-7101#2811、2812、3331、3332
電子信箱:xiaosheng@ntunhs.edu.tw
公開個資清冊列表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