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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2學期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學分班課程
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
【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職類學分專班】招生簡章
1、 依據: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審查要點。
2、 目的:配合終生學習理念,利用本校現有之設備與師資,進行推廣教育,開設學分班,以提供有志進修之民眾學習。
3、 招生班別:學士學分班。
4、 招生對象:對民俗調理職類有興趣,年滿18歲以上並經本校審查通過者。
5、 招生人數:15-30人【15人(含)以上開班】
6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4月20日止。
7、 開課起訖日期: 115年5月4日至115年6月8日
8、 上課時間:
【本中心保留師資更動、時間變動與不足額開班之權力】

課程名稱

時數

開課日期

上課時間

腳底按摩基礎理論(1學分)

18

115/5/4、5/11、5/18、5/25、6/1與6/8

(一)09:00~12:00

基礎生理與解剖學(1學分)

18

115/5/4、5/11、5/18、5/25、6/1與6/8

(一)13:00~16:00


9、 上課地點:校本部-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【開課前通知教室】
10、 報名方式:統一網路報名 https://www.beclass.com/rid=305250b695dda8ee47ee ,並請於收到繳費單後1週內完成繳費,始完成報名手續,逾期則依報名候補序號遞補,不予保留名額。
11、 收費標準:
學士學分班:學分費每學分3,000元,不另收雜費。
12、 退費標準及退費辦法: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。
(1)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
(2)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
(3)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(4)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(5)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13、 備註:
(1) 學分班學員取得學分後,若考入本校相關系所,得依本校扺免學分辦法酌予採認。
(2) 學士學分班每學期至多以修十八學分為原則。
(3) 在有學籍狀況下不能選修推廣學分用來折抵畢業門檻,有學籍定義包含「正就讀中」、「延畢」、「休學」狀況。
(4) 單科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一,超過三分之一則無法取得該科學分。
(5) 成績須滿60分始得及格,未達分數則不給予學分證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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